4月21日,曾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还丢了工作的男子姬某,再次因醉酒驾驶被交警迎泽二大队民警查获。这次,虽然其血液酒精含量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因其第二次醉酒驾驶,依然被刑事立案。
4月21日1时6分,在南内环桥东设卡的迎泽二大队六中队民警,截停了一辆灰色小轿车,发现驾车男子姬某浑身酒气。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的结果表明姬某属于醉酒驾驶。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对其抽血检测,而最终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姬某每百毫升血液含有131.72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
交警介绍,单从这一次的血液酒精含量看,姬某尚不够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交警查证得知,2020年5月姬某就曾因醉酒驾驶被高平交警查获,被判处拘役的同时,被吊销驾照,禁驾5年,还因此丢掉工作。此次,姬某属于二次醉驾,因此被吊销驾照,禁驾5年,罚款2000元,同时被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张晋峰)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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