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4月25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林华亮)近日,泉州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
经开箱查验,海关关员在这名旅客的行李箱内发现保健品、眼霜、精华、冻干粉等各类物品共计830件。该旅客自述,上述物品是用于代购谋利。目前,该批物品已被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泉州海关查扣830件化妆品保健品
海关人士提醒,代购和携带自用物品在性质、目的和法律后果上有显著区别,以下是主要差异:
代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帮他人购买商品并收取费用(服务费或差价)。规模较大,通常批量采购或频繁携带,可能涉及不同买家。需要许可,若长期、高频次代购,可能需注册公司或申报纳税。
携带自用,仅为自己或亲友使用,无营利目的。合理数量:符合海关对“个人自用”的认定(如化妆品、奢侈品等不超过免税额或限量)。
代购商品价值超过免税额度需全额申报纳税,可能被认定为“货物”而非“物品”,税率更高。若未申报或逃税,可能被罚款、没收货物,甚至涉嫌走私。
携带自用免税额度:多数国家允许合理数量免税入境(如中国入境免税额为5000元人民币,港澳地区另计)。
如何区分代购和携带自用?通常情况下,可根据以下因素判断:
数量与频率:单次携带10支口红可能是自用,100支则倾向商业用途。
商品类型:大量重复商品(如同款手表)易被怀疑代购。
交易记录:手机聊天记录、收款凭证等可能作为证据。
提醒代购者,务必了解目的国和中国的法规,如实申报并纳税,避免刑事风险。而自用携带的,保留购物小票,超限额时主动申报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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