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 可)4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177件,其中无条件批准174件,受理后申报方撤回申报3件。今年第一季度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2%,国内企业并购较为活跃,汽车、化学原料等领域制造业并购交易表现亮眼。
从案件类型看,绝大多数经营者集中案件为简易案件,并在初步审查阶段(受理后30天内)结案,审结简易案件154件,约占89%。在案件审查的决定类型中,初步审查阶段审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案件150件,约占86%;进一步审查阶段审结不予禁止的案件24件。
从交易金额看,经营者集中案件交易金额合计超7400亿元,其中,交易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集中案件117件,约占67%;10亿元及以上的集中案件57件,约占33%;100亿元及以上的集中案件14件,其中最大单笔交易金额为1230亿元。
从境内外集中类型看,境内企业投资活跃。境内企业间集中案件数量最多,为106件,约占61%;境外企业间集中案件为41件,约占24%;境内外企业间集中案件为27件,约占16%。
从所有制结构看,多种所有制主体均衡发展,涉及国有企业参与的集中案件104件,约占60%;涉及民营企业参与的集中案件69件,约占40%;涉及外企参与的集中案件71件,约占41%。
从行业分布看,涉及制造业的集中案件最多,为67件,约占39%,投资持续向好;其他交易数量较多的行业包括水电气热生产供应、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商务服务等。从细分行业类别看,制造业中涉及汽车制造的集中案件数量最多,为11件,约占制造业领域案件总数的16%;其他数量较多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和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从交易类型和模式特点看,涉及同行竞争者的横向集中案件为90件,约占52%;涉及上下游企业的纵向集中案件为79件,约占45%;没有横纵向关系的混合集中案件为55件,约占32%。以股权收购方式的集中案件为91件,约占52%;以合营企业方式的集中案件为79件,约占45%;以新设合并、资产收购的集中案件为7件。
从企业注册地看,参与经营者集中的企业来自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集中主要涉及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在中国境内,北京、广东、上海、山东、江苏为参与集中企业注册地数量前五大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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