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4月11日讯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农(林)罚决字(2025)第003号显示,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对厦门安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责令于2025年9月27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1.5倍的罚款,即:45503.4x1.5=68255.1元。
据了解,厦门安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殡葬设施经营、殡葬服务、殡仪用品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02月10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星村(安乐永久墓园内),法人是何庆杉,注册资本为6000.0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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